随着互联网和电子通信技术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沉迷手机,这也让诈骗分子将目标转向了思想单纯、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。不法分子通常利用未成年人对游戏、明星和零用钱的向往实施诈骗。
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反诈中心获悉,近期中心发现多起未成年人被诱骗发送电诈引流短信的事件,涉及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各学段学生,最小11岁,最大17岁。北京警方提示家庭、学校和社会相关方予以高度警惕。
据北京市公安局反诈民警介绍,骗子通常利用QQ、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兼职信息,或潜伏在各类兼职群中物色目标,以“低门槛、高回报”为诱饵,诱骗学生群发诈骗短信。这些短信多以“快递到件”“订单异常”等为由,引导收件人回拨诈骗电话,进而实施精准诈骗。
反诈民警提示,学生参与这类“兼职”,不仅可能导致个人电话卡被限制或停用,更严重的是涉嫌违法犯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,个人电话卡、银行账号实行实名制管理,滥用这些工具协助诈骗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据悉,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典型案件,犯罪分子通过骗取中小学生微信账号密码的方式实施诈骗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魏某某通过好友的介绍获取犯罪方法,即以中小学生为盗号对象,冒充同学借微信支付,骗取家长微信号及密码,盗走零钱并控制账号,再冒充微信账号的主人以“家人生病急需用钱”等理由诈骗微信好友获利。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,被告人魏某某伙同被告人兰某某等9人实施犯罪活动11起,获利数万元。
法院判决:根据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,依法作出判决:分别以诈骗罪、盗窃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对被告人魏某某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针对未成年人的
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四种
01免费皮肤“大陷阱”
宣称免费赠送游戏装备,再通过“激活费、认证费、验证费”骗取未成年人钱财,诱导孩子用家长手机进行转账操作。
02红包返利“杀鱼盘”
诈骗分子通过短视频网站、聊天工具等渠道发布红包返利虚假信息,诱骗未成年人入群,随后以手续费、转账费、红包费等多种借口来进行诈骗。
03“防沉迷”骗钱财
以“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”为由,通过屏幕共享等手法,欺骗未成年人获取其亲属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及支付密码来骗取钱财。
04免费皮肤“大陷阱”
诱骗未成年人加入粉丝群,以打榜等名义进一步实施诈骗,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“明星粉丝QQ群”为诱饵,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,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。
(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张宝帆综合人民网、央广网、中国青年报、广西高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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